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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妇联的主要职责、内设机构及职能

  一、主要职责:市妇联是在市委和省妇联领导下的全市各界妇女的群体团体,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,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之一,是团结、教育、带领广大妇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。其主要职责有:
   (一)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团结、教育全市广大妇女以及种类妇女组织同党中央在思想上、政治上、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。
   (二) 紧密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,团结、动员、组织广大妇女积极投身两个文明建设,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,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。
   (三)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思想,教育、引导广大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弘扬“自尊、自信、自立、自强”的精神,表彰各类妇女先进典型,积极推动和开展对妇女的科技文化及生产劳动技能的培训,全面提高妇女素质。
   (四)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;关注并加强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、难点问题,及时向党和政府反映社情民意,提出对策建议;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政策和法律、法规草案的拟定,从源头上强化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。
   (五)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、为基层服务,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,协调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办实事、办好事。
   (六) 指导地方各级妇联依据《章程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任务,开展妇女儿童工作;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工作指导;加强同港、澳、台及海外侨胞妇女的联谊,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;发展同世界各国妇女和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,增进了解和友谊,加强合作。
   (七) 承担我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。
   (八) 承办市委、市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。
   二、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能 根据上述职责,市妇联机关内设 6 个部门。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妇联。
   (一) 办公室 负责全会的文电处理、秘书事务、简报、档案、机要、保密、统计、文印等工作;组织协调综合性调研活动;起草重要文件、文稿;承担机关信息网络的建设与管理,负责机关财务、资产、审计、安全保卫及车辆管理、后勤服务等行政管理工作;负责外事工作。
   (二)组织 (联络)部负责机关干部和直属单位干部的管理工作,管理机构、编制、职称、工资、人事等工作;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、发展女党员工作;负责妇联组织建设,联系、指导社会各界妇女组织;负责制定、实施妇联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,宏观指导干部教育培训;负责妇联与各民主党派妇委会、工商联妇女组织及非公有制经济、民族宗教等女性代表人士的联谊工作;负责与港、澳、台地区妇女组织、妇女人士及海外女侨胞的联谊工作;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。
   (三)宣传部 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的思想,宣传妇女和妇联工作;调查研究妇女的思想状况,有针对性地开展妇女的思想教育工作;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;指导和实施“五好文明家庭”创建活动和家庭文化建设;指导妇联系统的报刊工作;组织“三八”红旗手的评选表彰工作;负责妇联系统大型活动的宣传报道。
   (四)妇女发展部 动员和组织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,开发妇女人力资源;指导和推动各地妇联开展“双学双比”、“巾帼建功”活动;促进农村妇女依靠科技致富,帮助下岗女工寻岗创新业;指导各地妇联组织搞好妇女文化科技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,提高妇女的文化科技素质和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能力;开展社区妇女工作。
   (五) 权益部 负责处理日常群众来信来访,接受各种渠道妇女投诉,参与对重大典型信访案件专项调查,为受害妇女提供法律援助和社会服务;参与研究制定有关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的法规、条例,并进行宣传、推动,参与有关的普法工作;指导、推动各级妇联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。
   (六)儿童工作部 负责参与有关保护儿童的法律、法规草案的拟定;开展女童工作,促进女童发展;指导妇联系统自办园所及儿童活动阵地的工作;负责家庭教育工作的协调与服务;参与推进校外教育,协调、推动全社会为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。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。 承担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。